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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市委关于在全市干部队伍中集中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意见
作者: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入时间:2006-10-27 17:18:01 浏览次数:

(200691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解决目前我市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建设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新太原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干部保证,市委决定在全市干部队伍中集中开展一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整顿目的

 

        开展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新太原建设工作大局,以创新思想观念、查纠存在问题、健全规章制度为重点,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努力把我市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开展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目的是:进一步统一认识,把全市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九次党代会精神上来,使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贯彻上级精神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加强全市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时俱进、顾全大局、创新求实、敬业争先的先进理念,永远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进一步严肃纪律,教育全市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提高和改进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整顿重点和主要任务

 

        整顿活动要本着“思想教育为主,查纠问题为主,整章建制为主”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认真查纠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真正取得实效。

    整顿的重点是: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执纪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

        主要任务是;

        ()匡正学风。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理论联系实际,养成研究问题的良好风气;努力改进主观世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学习检查和考核工作,认真探索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新路子,定期对干部进行理论业务知识考试。

        ()改进文风。按照“精减、规范、准确”的要求,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发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控制党委、政府联合行文;控制党委、政府转发文件;规范部门行文;裁减不必要的发文;严格文件内容合法性审查;严格行文报批制度。

        ()改进会风。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减少次数、控制规模、精简议程、提高质量。严格实行会议分类管理制度;提倡开短会,减少领导同志会议讲话;严格控制各种纪念和庆典性活动;严格履行会议请假手续;严格会议纪律;建立会务档案制度和参会情况通报制度。

        ()转变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以民为本,反对官僚主义和衙门习气;健全联系群众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改进调研形式,倡导突查个访形式,提高调研质量,减少一般性工作检查;严格控制有关领导活动的新闻报道。

        ()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组织评价、民主评议和绩效考核。根据《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组织评价、民主评议和考核干部的程序和方法,减少日常检查,强化综合考评,注重民主评议,完善组织考评,突出抓好干部的思想作风纪律以及政绩管理和绩效考核,努力探索公正客观、实用便捷的干部考核方法。对一个地区和单位的考核要努力做到“五个结合”;全面工作和重点工程相结合、突出中心和协调发展相结合、着眼基础和鼓励创新相结合、共性要求和注重特色相结合、民主评议和组织评价相结合。严肃考核程序,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切实做到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建设、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以及与干部任用紧密衔接。要加强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在民主评议、组织评价和政绩考核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庸”者下、“能”者上的干部选用工作新路子,尽快完善干部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干部调配借用和任免管理。严格按编制职位调配干部,凡属超编、满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调入干部。严格控制借用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下级或其它单位借用干部要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经集体研究决定。要严格工资管理,干部职工调动后,要及时办理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干部调动工作后,不得再乘用原单位公车。干部退休后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再占用办公室和公务车辆。

        ()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考察的管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考察要做到计划周密、组织有序、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公开护照办理,公开经费开支,公开累访情况。切实防止因公出国()中“变相旅游”和其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党员领导干部因私出国(),要从严审批,先履行请假批准手续,再审查发放护照。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和防止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因私出国()过多和其它相关问题的发生。

        ()加强对评先评模的管理。按照程序严密、把关严格、监督有力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先评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公开评选原则、标准、范围、程序。严禁非组织行为和暗箱操作,对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要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按照定点接待、定额标准、定额陪同的“三定”办法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各级、各部门在市区内检查督导工作一般不安排就餐。六城区以外的县()公务接待,要在招待所就餐。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在乡镇机关食堂就餐。实行“村级行政零接待制度”。实行接待费用联合签字制度。   

        ()加强专项经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照公开、高效原则,健全决策机制,全面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票据凭证的严格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各类专项资金。改革管理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审计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十一)加强整治城市违法建设监督检查。围绕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及时处理在建违法建设、认真清理已有违法建设、建立和完善规划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四个目标,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队伍的教育管理。对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给予及时严肃追究,确保整治活动顺利推进。

        (十二)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管理。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规范民主管理制度,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对村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双评”活动,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从9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时间为三个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发动,统一思想(920日一930)。主要任务是召开全市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动员大会,对整顿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整顿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太原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精神。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热情投入到整顿活动中。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整章建制(101日一1130)。主要任务是认真查找、严格纠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查思想。有无理想信念动摇、大局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作怪、法纪观念淡薄、严重脱离群众、追求个人名利等问题。二是查作风。学风上有无自以为是、固步自封甚至厌倦学习的问题;工作作风上有无不思进取、自由散漫、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态度生硬的问题;生活作风上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问题。三是查纪律。看有无不按程序和规矩办事、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违法违纪的问题,等等。在此基础上,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凡属有制度而没有执行的,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凡属制度不严或不完善的,要尽快健全和完善;凡属没有制度规定的,要及时建立明确、具体、公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高(121日一1215)。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和整顿总结。市委将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督评议。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限期整改。年底召开全市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总结大会,巩固和扩大整顿活动成果。整顿活动结束后,要适时组织开展一次以服从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创新服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内容并结合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情况的大范围、大规模民主评议市直机关活动。以民主评议结果为主要依据,建立末位淘汰制度(具体意见另发)

        这次整顿活动,要坚持教育提高为主、自查自纠为主、建章立制为主的原则,对那些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地区、部门、单位和干部,要多做教育指导工作,促使他们尽快提高认识。对部门、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要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特别明显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在整顿期间予以纠正处理。要结合各自实际和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用管用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委将随时通报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整顿活动的进展情况。对整顿活动的督促指导、检查验收以是否查纠了存在问题和创新健全了新的规章制度为硬标准。对整顿活动期间自行查纠的问题一般应不再追究。对未能自行查纠的问题,一经发现查实,要公开从重予以严肃处理。整顿结束后,市委将制定出台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制度。希望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整顿活动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得力、舆论到位、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确保集中整顿活动顺利推进,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九次党代会制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证。

        为了搞好这次活动,成立市思想作风纪律整顿领导组:

 组  长:李永林(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邢文奇(市政府秘书长)

                         赵国柱(市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任晓峰(市纪委副书记)
                        
刘润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马晋瑛(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罗宪隆(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南中华(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成  员:张  (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金根(市编办主任)

                张丁山(市发改委主任)

                孙荣琨(市建管委主任)

                  (市民政局局长)

                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

                张玉兰(市人事局局长)

               尚阿涛(市外办主任)

               孙建宏(市纪委常委)

              谌苏陵(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赵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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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30日上午,市发改委召开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检查落实会议。 [2006-10-30]
  • 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委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决定 [2006-10-28]
  • 市发改委关于在干部队伍中集中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实施方案 [2006-10-27]
  • 转发市委《关于在全市干部队伍中集中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意见》的通知 [200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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