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发改投字[2009]284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部门的紧急通知”,省发改委、财政厅也提出了具体意见,现予转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要把促进中央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任务分解,责任到部门、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中央提出的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立即开展自查,首先查手续,要明白缺少什么手续,问题在哪里,怎么解决,解决期限是多少天。其次查配套资金,要明白配套资金需要多少,资金来源是哪里。第三,查进度。尤其是第一批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尚未开工项目,必须想尽一切办法落实建设条件,务必尽快开工。第四是查项目管理,要按照两制管理规范,逐项检查,不留死角,及早发现问题,立刻整治处理。对于中央、省、市检查组已提出的问题,要尤其重视。
三、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并注意运用到下一阶段的工程建设管理中来。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负好责,把好关,加大督察力度,服务力度,共同促进项目建设。
四、县区项目,由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负责,市属项目内各主管部门负责,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