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促进建设项目规范、有序的实施,现决定对我委2010年前三季度已核准的招标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2010年9月以前我委核准的招标项目。
二、检查的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我委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
2、项目是否在我委指定的招标媒介上发布。
3、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4、中标单位的资质及情况。
5、签订合同的内容是否与中标通知书相符。
6、招标时是否按照规定由行政主管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7、是否在山西省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
8、项目建设是否按照中标合同的内容与金额执行。
9、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
三、检查的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由项目单位自查和我委抽查的方式进行。项目单位可根据文件的要求填写表格、汇报材料以及附相关的文件方式进行汇报,我委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各单位在收到文件后,于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此次检查是我市推进工程领域治理的一项举措,为做好这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文件和附表的要求,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逐一梳理,不得有任何隐瞒、谎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加强协作、强化督导。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县、区发改局要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检查力度,配合我委做好此项工作。
3、本次检查的单位、具体要求以及相关表格可在太原招投标网www.tybidding.com.cn下载。
联系单位: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
联系人:张勇3040852 徐炎泽3086366
电子邮箱:tysfgwfgc@126.com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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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投标基本情况表
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