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招协发[2011]7号
省评标专家库各终端、各位评标专家:
按照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建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山西省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业进行了重新调整。经省发改委同意,库中专家重新申报评标专业工作将于即日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凡
二、申报方式:本次评标专业申报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操作步骤:登陆山西招投标网(网址:www.sxbid.com.cn),打开“评标专家”专栏,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录,点击“填报评标专业”进行新专业申报。
三、申报时间:即日起至
四、注意事项:
1、填报前请详细阅读“评标专业(新)申报说明”和《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按国家分类标准的三级类别专业(没有三级的按二级)进行选择填报。
2、申报专业最多不超过10个,并请选择5个为主专业。评标专家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和从业专长进行申报,申报与本人所学专业、从事行业不相关且无相关从业背景的,该专业在专业审核时将被删掉。
3、申报完成48小时内可进行修改,一周后可网上查询评标专业核定情况。
4、过期未重新申报评标专业的视为自动放弃专家资格。70岁以上的专家勿再申报,65岁以上(1945年12月以前)的专家可视本人身体状况进行申报。
5、省评标专家库各市终端负责本市专家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王晓峰 联系电话:0351-3189927 3083508
二○
主题词:专家 申报专业 通知
抄报:省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