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日公布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要求中部地区的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这份文件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努力推动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改委同日公布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中部地区太原城市圈、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和六大城市群一体化的任务目标和实施纲领,支持城市群在重大改革领域先行先试。
根据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2015年,中部地区要实现《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000元,城镇化率达到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4000元和8200元,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下达的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持续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累计下降25%和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森林覆盖率提高2.3个百分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接近100%。
根据《规划》,2020年,中部地区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成为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区域内部发展更加协调、与东西部合作更加紧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基本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支撑全国发展的重要人口和产业承载地。
《规划》明确提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八大重点任务,包括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重点地区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