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我市土地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我市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主要用地指标已经确定。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相互协调,首次实现“三规合一”。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市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保护耕地、集约用地、保护生态、提升效益、持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我市“八个功能区”和 “十大产业板块”发展战略和各类产业发展用地方向及需求,合理确定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同时,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对接,合理确定太原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及范围。
目前,我市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用地指标是,2020年规划控制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21853公顷,其中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2000公顷,占耕地保有量目标的83.75%;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0183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300公顷。至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47.32平方公里,连同其中穿插布局的生态用地,与城市总规划确定的360平方公里城市用地范围完全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