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十一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试行)的意见》,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强化统计基础,加强数据质量监控,严格按照考核评价办法进行了考评。昨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统计局发布了2009年全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结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位居首位。
考评结果显示,“十一五”以来,我省采用新的地区经济社会考核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对于引导和激励全省各级、各部门转变施政理念、竞相科学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全省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2009年,全省人民积极应对,化危为机,大力推进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取得了经济在克服困难中实现较快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重点工程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生不断改善的可喜成果。
全省“十一五”规划目标实现程度总体评价为,以2005年为基期,2009年全省“十一五”规划目标实现程度累计达到87.88%,比2008年的实现程度81.79%提高6.09个百分点 (即当年实现程度)。
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治疗性医院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医师开具西药处方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处方须遵循中医辨证施治原则和理法方药,对于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对按西医诊断开具中成药、按中医诊断开具西药等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和药物滥用等,要在定点服务协议中明确相应的处理措施。要采取措施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鼓励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要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执行使用《药品目录》的情况,纳入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和定点服务考核范围,并进一步完善管理考核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