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人大代表纷纷发言,他们指出,农业投资涉及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稳定的大局,应该加大投资力度,提高农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在农业投资上要贯彻历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投资额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投资的钱真正用到使农业增收,农民致富上来,特别是要抓好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费三块资金的使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建荣主任指出,《太原市农业投资条例》作为全国率先出台的地方性投资法规,经过近二十年的实践,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特别是要转变理念,带着感情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要在总纲中体现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方针,体现出以工代农,缩小城乡差别的目标。下一步,要在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加大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我市“三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