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发出有关通知
本报讯 (记者 颉乐生)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就关于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以好的党风政风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发出通知。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和我市的“868制度”,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积极应对经济运行面临的困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我市“三城联动”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安全和谐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通知指出,今年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个别单位和部门也还存在乱用公款吃喝、公务接待费超支、乱购公务用车、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问题,存在退休和调动后不按规定及时移交公务用车、腾出办公室、办理工资人事关系等违反我市“868制度”等问题。为了确保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纪委常委会经研究,就我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发出通知,并提出明确要求。
特别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中央和省委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重要意义,掌握“八项要求”和政策界限,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来抓,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从5月10日开始至6月10日,逐条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委的“八项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我市作风建设与廉政管理“868制度”,对去年9月以来本地、本单位有关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自查自纠,特别是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的自查自纠:1、是否存在“小金库”的问题;2、是否存在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的问题;3、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问题;4、是否存在公务接待超标、接待费超支和公款请客、送礼的问题;5、是否存在建设工程不按规定招投标、层层转包的问题;6、是否存在干部调动、退休后不按规定的时限要求移交公务用车、腾出办公室、办理工资和人事关系等违反我市“868制度”等问题;7、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的问题;8、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在召开学习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时,要把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自查自纠。并在6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联系电话:4030374)。市纪委将对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的情况向全市进行通报。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对2006年至200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情况,2008年公务接待、一般性费用支出及用电、用油、用水等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在掌握底数的基础上,提出各项经费支出压缩、降低、削减的具体指标,并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将摸底和具体指标情况,由财政、财务部门审核、汇总,于6月20日前报市纪委和市财政局备案;全市相关情况,由市财政局负责摸底,提出相关指标,并分别由市纪委、市财政局于6月25日前报省纪委、省财政厅。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要求,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列入整改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以下几方面规章制度:一是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二是公务出国(境)管理制度;三是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四是财政、财务一般性支出管理制度;五是公用经费收支公开制度;六是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制度等。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进行问责。自查自纠结束后,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的情况,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凡是6月10日前未按规定进行自查自纠的,凡是在自查自纠期间隐瞒问题、未实事求是自查自纠的,凡是自查自纠结束后群众举报并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凡是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而未自查自纠的,凡是6月20日前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都要按照违纪案件严肃处理,并对具体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