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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同步 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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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同步 协调发展

时间:2009-04-08 10:45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周佳鸣 点击:
  

新年伊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即展现新的气势。在建设新农村与城镇化的关系上,有人认为我国三农问题根源在于城市化,因为城市占用农村的发展资金、农民的廉价土地,剥夺了农民工创造的剩余价值,主张放慢城镇化步伐。还有人认为城市化才是现代化,农村的凋敝、衰落是不可避免的,主张把城市建设好,把农民转移到城市就行了。
  其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工业化、城镇化统一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工业化、城镇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只有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了,才能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条件,才能为反哺农业、带动农村提供经济基础。同时建设新农村是促进工业化的积极因素,是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关系的关键环节。没有农村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就失去了支撑。现代农业夯实农业基础地位,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工业企业收益,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体制一体化,有利于城乡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才能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国家现代化建立在工业化、城镇化基础上,而工业化、城镇化又必须建立在农村发展的基础上。一句话,没有工业化、城镇化,就没有现代化;而只有工业化、城镇化,没有新农村建设,就不是全面的现代化。
  因此,绝不能把城镇化和农村发展对立起来。目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这是无法也是不应该阻挡的,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快城镇化。主张放慢城镇化步伐是不切实际的,而主张放弃农村建设显然也是脱离实际的。我国13亿多人口,每年还有千万计的增长,要把他们都转移到城市谈何容易。即使十年、二十年后,城市化达到50%60%,农村人口至少也还有六七亿。这么多人居住农村,难道可以任凭农村凋敝、衰落吗?难道不该享有政府公共服务吗?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太大,不可能在短期内充分转移到城镇就业,又不可能完全等到高度城市化以后再来建设农村。为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在城镇化发展的同时兼顾农村发展,实现城乡同步建设、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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